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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情報中心已註冊
為小型工程承建商
「駿志工程有限公司」
(屋宇署註冊編號:MWC 4320/2011)
進行相關裝修及小型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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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主亂聘承建商 或需負上法律責任

溫馨提示:
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全面實施
業主進行小型工程 必需聘用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

    「小型工程監管制度」已於2010年12月31日全面實施。根據《建築物(小型工程)規例》規定,如業主需要進行「小型工程監管制度」所規管的126項「小型工程」,必須聘用合資格的建築專業人士或經屋宇署註冊的「小型工程承建商」進行有關工程。

聘用未經註冊承建商 業主或需負上法律責任
    如業主聘用未經註冊的小型工程承建商進行「小型工程監管制度」所規管的126項「小型工程」,業主有可能需負上法律責任。除可能負上法律責任外,工程中一旦發生任何意外,業主將可能同時面臨法律追究和有機會需自行承擔賠償的風險,最終得不償失。所以選用已註冊的小型工程承建商,是您必然安心的不二之選。

設計情報中心已註冊為小型工程承建商「駿志工程有限公司」。
(屋宇署註冊編號:MWC 4320/2011)進行相關裝修及小型工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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